2016年上半年应收账款情况通报
- 发文日期:2016-07-04 发布部门:清欠管理部 文件编号:晋建三清欠发〔2016〕110号 视力保护色: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2016年6月底公司应收账款265343.1万元,比2016年初应收账款251728.09万元增长了13615.01万元,增长率5.4%,当年资金回收率90.75%,累计资金回收率32.92%。
2015年6月底应收账款比2015年初增长了61852.14万元,增长率35.87%。从2016年6月底应收账款情况看,应收账款增长额和增长率较2015年同期都有所降低。
从2016年6月底应收账款的拖欠原因看:在施工程承诺垫资和在施工程超承诺垫资拖欠180558.42万元,占应收账款的68.04%;竣工已结算工程拖欠37485.16万元,占应收账款的14.12%;竣工未结算工程拖欠30310.36万元,占应收账款的11.42%。
为有效遏制应收账款的增长势头,盘活资金,加大清理欠款的力度,2016年职代会公司与基层单位签订了应收账款管理目标责任状,公司对基层单位应收账款的管理实行双控: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7次;累计资金回收率按59%考核,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基本年薪的30%挂钩进行奖罚。对应收账款实行过程管控,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10%的基层单位要做好过程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控制应收账款的非正常增长。
经过半年的运行,应收账款的增长率较低的有第四分公司0.3%、建安一分公司0.9%、建安第八工程处5.02%、第九分公司9.04%、长晋分公司9.56等单位。有些基层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增长率已超过10%的预警,尤其以天津分公司98.58%、太原分公司92.16%、晋广分公司68.21%等三个基层单位应收账款增长率过快。
2016年6月底累计资金回收率超过59%的有:金属结构分公司81.49%、建安第五工程处80.93%、晋城分公司63.66%等单位。累计资金回收率过低的基层单位有:第二工程处6.37%、长晋分公司7.03%、第四分公司8.86%等单位。
公司要求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10%和累计资金回收率过低的单位,特别是以上被通报的单位,对每个项目进行研判,利用多种方法,积极采取措施清收欠款,保持清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附:各基层单位2015年1—6月应收账款情况明细表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