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高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三建安发〔2020〕38号)部署,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三级推动、样板引路、现场培训、整体提升”的总体要求,分区域在长治、太原、晋城三地区创建防高坠样板项目。目前,长治地区第六工程处施工的星湖湾二期项目已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集团验收,具备培训条件。
根据《防高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三建安发〔2020〕38号)部署,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三级推动、样板引路、现场培训、整体提升”的总体要求,分区域在长治、太原、晋城三地区创建防高坠样板项目。目前,长治地区第六工程处施工的星湖湾二期项目已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集团验收,具备培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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