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冯军调研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长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丁利军,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原占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杰陪同。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位于威远门路和北环西街十字西北角,净用地面积49.9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呈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9.65米,建设内容包括1个大法庭、8个小法庭、9个中法庭。项目建成后,对推动长治法院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速把长治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自开工以来,集团公司统筹部署、精心策划,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示范工程。项目于2021年1月通过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7月通过超过一定规模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项目全体人员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与各专项施工方案,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冯军一行听取了项目就可研批复、方案优化、功能分区、工程实施、质量管控等方面的汇报,并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进展情况、建筑实体质量等,就集团的项目施工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长治市综合执法局将该项目列为长治市落实“六个百分百”示范项目、综合执法局内部观摩项目,同时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示范项目。项目多次接受山西省、长治市相关领导的调研指导,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一致好评。12月14日,山西省人社厅、长治市委市政府及人社局相关领导深入项目一线,就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调研督导,并就项目建设整体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仁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杰多次深入项目调研慰问,并就施工重点及难点给予技术指导。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行“五化标准”的实施,于12月荣获“2021年中国安全产业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是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全方位推动长治市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携手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如既往地以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高质量完美履约打造新时代精品工程、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