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领导责任,落实责任是关键。建工集团党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党组织,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企业内部创造“干部清正、班子清廉、管理清明”的工作局面。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抓了五方面工作:
1、抓班子、带队伍,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方面严格执行《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主体清晰、程序科学、权责明确的提拔程序;严格执行《北京建工集团后备领导人员工作暂行规定》,探索创新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启动中青年领导人员成长导师制试点;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通过组织选拔、内部公开竞聘、市场化选聘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坚持把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以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
2、抓纪律、转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严明纪律。规范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京请销假制度、因公出国公式制度。“两节”期间明确提出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等9项纪律要求。二是推进作风建设。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对“慵懒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执行情况以及借公务之名旅游、“会所中的歪风”、领导人员办公用房和企业公务用车、退休领导人员继续使用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摸底及专项整治。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已对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整改,总部清理清退公务车5辆。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注重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在《建工报》、OA平台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征求群众意见。
3、抓源头,防腐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年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召开全委会听取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每月书记办公会,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听取纪委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企业廉洁文化。通过举办法纪讲座、党纪条规考试、典型案例分析加强警示教育。举办廉政微小说创作征集;开展读书思廉和北京市“勤廉之星”评选活动,构建“秉清廉操守,筑阳光工程”企业廉洁文化。三是抓早抓小,坚持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一构建一延伸”。一构建:构建基本框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延伸:延伸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与企业内控机制建设、企业治理结构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有机融合,不断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查纠的良好氛围。
4、抓执行,敢碰硬,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一是支持集团公司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企业经营生产,突出三项督查重点,即:督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督查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查解决企业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二是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集团公司党委能够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排除干扰。对大案要案,亲自过问,督促纪委加快办案进度。今年1-11月份,集团公司严肃查处了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酒驾等典型案件共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5、抓自身建设,起好廉洁从业表率作用。一是发挥带头作用。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到“四个负责”,即:对自身行为负责,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负责,对身边工作人员负责,对所领导的单位、部门发生严重问题负责。二是发挥带领作用。带领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齐抓共管的整体作用。三是发挥带动作用。明确抓廉政与抓管理双重职责,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第一责任”为表率、以敢于担当为根本,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国企改革的各项任务中,为营造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和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运行两个平安环境,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